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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01 来源: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 一来 赵阳)9月1日上午,学校在藏龙岛校区甲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体在校领导、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梁远钢主持会议,并结合学习会议提出学习要求和部署。


与会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党委书记梁远钢谈学习体会,他指出,问责条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明确提出与党的领导相对应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是对《党章》规定的遵循、细化延伸和对其他有关问责规定的提炼、深化。

梁书记指出,问责条例体现了我们党层层抓落实,有责必问、必究的工作目标,不仅细化界定了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终身问责制度的明确,体现了我们党“严”字当头的决心。他还从问责对象、问责内容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解读。

梁书记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聚焦“关键少数”,重点解决不担当、乱担当问题,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常态的强烈信号。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就要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他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仅自己要学好学透,还要带头在群众中宣传解读,以新规定新要求认真履责,将担当有为精神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

副院长刘茂平以“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切入点对问责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并谈学习体会。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彭柱武结合宣传工作实际,并从“谁问责”、“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四个方面谈学习体会。

本次会议还传达了中央有关违纪案件情况通报。与会人员还结合学校“两学一做”相关安排,进行了“讲道德、有品行”主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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