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魏胤)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17年度完成社会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的通报》(夏消委【2018】21号),经江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校等14个单位作为区级消防工作突出社会单位受到通报表彰。据悉,在受到表彰的社会单位中,我校为江夏区19所高校中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
2017年,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断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消防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全年消防责任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