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校团委组织举行了由全校分团委班子成员与学生代表参加的评议大会,对各分团委酝酿推荐的兼职校团委副书记人选进行评议推荐。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高校共青团改革精神要求,以及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21条规定:“建立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团干部队伍。在校级、院系级团组织,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校级、院系级团组织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
校团委按改革要求,决定于2017-18学年从学生、与青年教师中遴选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经9月份个人报名,10月份各分团委酝酿人选,同时报所在党总支同意,于11月初推荐至校团委。
对参与应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的人选,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与会成员进行推荐投票,综合投票结果与校团委工作需要,遴选出拟任人选。
校团委与各分团委班子成员进行酝酿讨论与推荐投票,综合投票结果与校团委工作需要,遴选出拟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青年老师)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