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同学们:
为了顺利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2021年毕业生校外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事项如下:
1、报销对象:2021年毕业生(本科、研究生)
2、报销时间:6月24日—6月25日 行政正常上班时间
请在报销时间内审核报销,过期不予办理。
3、报销地点:乙所二楼医保办
4、报销必备材料:
(1)学校核发的医疗病历及卫生所医生的转诊意见;
(2)转诊对口医院的门诊病历及正规发票(开具时间:2020.11.9—2021.6.24)。
5.学生自主在校外门诊就医,校内未办理转诊手续,一律视为自费,不予审核。
6、学校规定6月25日为毕业生毕业典礼时间,6月25日以后不受理毕业生医药费报销。
卫生所
2021年6月2日